嘟嘟嘟......
清脆的电话铃声撞击着清晨安静的办公室,随着键盘嘀嗒的休憩,石律师轻快的拿起了手机,屏幕上跳跃的是陌生的阿拉伯数字,又是一个陌陌来电。作为一个律师,接到陌生来电已经习以为常了。
石律师:喂,您好!
陌陌:您好,您是石律师吗?
石律师:我是。
陌陌:噢,我是A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员,朋友推荐的您,现在我这边遇到一点事,想咨询下您,您看方便说话吗?
石律师:可以,先说说您的具体情形。
陌陌: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的一个员工前几天下班的时候乘坐公交车,因为公交车为躲避突然出现的行人而进行急刹车,员工呢没有扶紧扶手,就在公交车里摔伤了,医院里。
医院医生的诊断,右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右膝外侧半月板损伤,右侧腓骨小头及右侧胫骨近端骨挫伤,左侧膝关节腔内及髌上囊积液。现在,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石律师:您们的这位员工乘坐的公交车是从公司到其住处的公交车吗?
陌陌:是的。
石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呢,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最高人民法院有个司法解释,认定是否属于“本人主要责任”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
能否认定为工伤,现在还需要确定的就是“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
陌陌:这显然员工是没有责任的呀,但是还需要有权机构出具的依据,我们公司是希望认定为工伤的,因为公司有工伤保险,而且这个员工的人品及工作能力还不错,不管是为了受伤的员工,还是为了稳定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认定为工伤是双赢的。但是,石律师,怎样才能拿到您所说的有权机构出具的依据呢?
石律师:事故发生时,您们的员工或者公交车司机、公交车公司有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吗?
陌陌:当时是公交车司机打电话报的案。
石律师:交警会根据事故的轻微、严重情况,在5日内至20内作出事故认定书或者是叫交通事故的事实说明。这样公司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陌陌:噢,好的,明白了,谢谢您,那就不再打扰您了,有问题我再咨询您。
石律师:好的,再见。
挂断电话,石律师又熟练的敲起了键盘,键盘在石律师的手下就像自己充电的小马达,自动摆动成一串串文字......
石慧律师,西安中小企业法律俱乐部唯一的律二代,毕业后放弃了依靠父亲从业二十余年的律师经验和人脉关系,独自在西安投简历、面试,再投简历,在面试。只希望靠自己的才识和能力在自己喜欢的城市里干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无关于拼爹,无关于是一个资深律师的女儿。
在律师行业工作,有对实践的无知,有对法学理论的质疑,有对剪不断、理还乱案件的困扰,但是石慧律师从来不忘却探索和研究,渐渐的找到了平衡,找到了自己的专业兴趣,尤其对公司综合业务有其自己的知识积累和经验教训。
石慧律师喜欢在复杂的案件中抽丝剥茧,如果你有头疼的法律问题,那么,你就找石律师,石律师期待你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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